繼彩色電視機在印度有BIS強制注冊要求外,按照法定條例1897(E)/2016,從2016年5月26日起,彩色電視機還必須符合能效等級標準。
該標準包括分辨率達 1920 × 1080 像素的陰極射線管彩電(CRT), 冷陰極熒光燈背光的液晶彩電 (LCD),等離子彩電(Plasma),和發(fā)光二極管背光的液晶顯示彩電(LED),但不包括電腦顯示器。
凡在印度制造、商業(yè)采購或銷售的上述彩色電視機必須:
(a)符合印度標準:IS 616:2010 - 彩色電視機的安全要求。
(b)滿足下表中對彩色電視機規(guī)定的待機功耗要求︰
默認情況下的圖片模式 (家庭模式) 亮度應(yīng)該大于或等于最亮可選擇的預(yù)設(shè)的圖片模式(工廠或零售圖片模式)下的峰值亮度的65%。
彩色電視機上需加貼顯示能效等級的能效標簽(見下圖)。該等級標簽一顆星為最低等級,五顆星為最高等級,彩色電視機應(yīng)基于其對應(yīng)的全年能耗從一星評到五星。